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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期工作量政策

这项政策涵盖春季学期最后一天到秋季学期第一天之间的任何课程.

  • 没有教员被要求在夏季授课.
  • rhhe终身教职教师的暑期教学不应影响奖学金.
  • 所有的暑期课程,无论课程,压缩或交付格式,都计入负荷.
  • 实习负荷影响, 一些实习课程, 实验室, 安排研究, 其他课程按既定政策计算.
  • 根据校园副院长的同意和安排,RHE终身教职人员或教学人员在夏季学期最多可以教授15个学期学分或同等学分.
  • RHE终身教职人员或教学人员在夏季学期的七周课程中,可以教授最多9个学分.
  • 这一政策将很少有例外. 校园院长将向地区高等教育执行院长提交申请例外的书面理由.
  • 最大教学负荷包括所有校区的教学和在线学习.

2013年10月1日由地区院长批准